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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湘信院教务处〔2021〕83号关于评选“课堂教学之星”和 “课堂教学新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围绕第三届教学节“以评促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主 题,各二级学院开展了系列教学活动。为表彰和鼓励近年来在 课堂教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决定评选一批 “课堂教学之 星”和“课堂教学新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课堂教学之星:评选标准见附件 1.

2.课堂教学新秀:评选标准见附件 2.

二、评选名额

二级学院 课堂教学之星 (人) 课堂教学新秀 (人)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 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4 2

国际商学院 4 2

管理学院 4 2

艺术学院 4 2

通识教育学院 4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2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2.二级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先行评选出院级“课堂教学之星”和“课堂教学新秀“(数量原则 上不超过校级数量的一倍),并从中择优推荐校级“课堂教学之 星”和“课堂教学新秀”。

3.教务处对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的过程性材料、《“课堂教学之星“推 荐名单》(见附件 3)、《“课堂教学新秀“推荐名单》(见附件 4)、 《“课堂教学之星“推荐表》(见附件 5)和《“课堂教学新秀“推 荐表》(见附件 6)一式一份,于 8 月 9 日下午 3 点前交到求实 楼 2 楼 1207 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406604080@qq.com。联系人:邓天佑,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附件:

湘信院教务处〔2021〕83号:关于评选“课堂教学之星”和“课堂教学新秀”的通知.pdf

附件1:“课堂教学之星”评价参考标准.xls

附件2:“课堂教学新秀”评价参考标准.xls

附件5:“课堂教学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3:“课堂教学之星”推荐名单.docx

附件4:“课堂教学新秀”推荐名单.docx

附件6:“课堂教学新秀”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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