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行为,确保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评估顺利通过,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定于5月1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分各二级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三、检查内容与标准
(一)教学常规执行情况
1. 检查内容
教师教案(每个学院提交一名高级职称教师的教案)、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试卷批阅及归档情况、毕业论文(电子信息学院和商学院)、学年论文(管理学院、艺术学院)。
2. 检查标准
(1)教师备课充分,教案要素齐全,教学设计注重学生能力目标,有重点、难点。
(2)教研活动应按照期初制订的计划完成,有针对本科课堂教学效果提高的专题研讨与示范课,并有相关佐证材料。
(3)2017年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及归档规范,整改到位。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指导到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顺利。
(5)学年论文工作有序开展,完成选题及指导教师分配。
3. 检查依据与形式
教师备课本(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随机抽查)、教研室活动记录本、2017年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随机抽查)、毕业论文(设计)(随机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学年论文(学年论文选题及导师一览表)。
四、检查安排
1. 5月8日至5月13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
2. 5月14日:教务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教学单位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5月14日上午8:30-9:30
| 遇有学校重大事务调整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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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学院
| 5月14日上午9:4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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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课部
| 5月14日上午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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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学院
| 5月14日下午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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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艺术学院
| 5月14日下午4: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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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教务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 检查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