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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8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招生就业处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新学期开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前期准备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专业班级和开设的课程,精准摸清教师和教室需求情况,存在缺口务必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解决。教材供应要求及时到位,在开课前两天务必发放到各专业班级学生手中。各专业班级课表要在开课前两天务必发到授课教师和班级,并按要求张贴好教室课表。各授课教师务必做好课前备课,及时与教研室联系。

二、老生开课准备工作(8月27日-9月10日)

(一)课表调整与优化(8月27日-9月3日)

根据上学期期末初排课表,由各二级学院(部)进一步调整优化课表,确保课表编排合理。

(二)课表核对与发放(9月4日-9月10日)

1.课表核对。由教务处打印总课表(包括班级总课表、教师总课表、教室总课表),初审后再发各二级学院(部)进行核对。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对所辖专业课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班级、教师、教室课表的合理性。

2.课表发放。教务处负责打印总课表,盖章后发放给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打印分课表,到教务处盖章后及时发放给教师和班级,并按要求张贴好教室课表。

三、新生开课准备工作(8月27日-9月24日)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2017年上学期制定的开课计划,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确定上课周次、授课教师、场地及设备要求,于9月1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和核对工作,9月12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工作。

(一)新生课表编排时间:9月13日-9月18日

9月13日-9月15日:由公共课部负责安排全校新生专业班级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课表。

9月16日-9月18日: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业课程课表。

各二级学院(部)在编排课表时应全面考虑,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规范排课。各院(部)之间应加强沟通,出现困难应及时告知教务处,便于及时协调和解决。

(二)新生课表核对时间:9月19日-9月21日

(三)新生课表打印与发放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在编排新生课表过程中,老生课表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班级和教师。

四、课表编排基本原则与要求

课表编排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以有利于学生获取知识和技能为前提,保证学生班级课程分布相对均匀并具有连续性。

(一)课表编排基本原则

1.排课时间原则。执行每周五天排课,每天10节课制(上午4节、下午4节,晚上2节)。每次授课以2节为基本单位。

2.课程分散原则。编排班级课表时,每门课程授课时间要隔日错开,一般不允许连日编排或4节连排;同一类型的不同课程(如大学英语与英语听说)一般不允许编排在同一半天;特殊情况要求4节连排的课程,由二级学院(部)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3.教师每天上理论课原则上不超过6节。

4.体育课原则不排在上午1-2节。

5.星期二下午为全校教师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上课。

(二)开课基本要求

1.开课课程与教师所学专业对口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教师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课程的对口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2.授课时数上限要求。专职教师授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学时/周,也不得超过两门课程;兼课教师授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8学时/周;凡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年薪制的教师,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安排教学任务。

3.兼课教师开课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需临时聘用兼课教师(包括行政人员、辅导员、实验员等),授课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周。凡属上新课的兼课老师,必须填写《行政教辅人员申请兼课审批表》或《实验员申请兼课审批表》,由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4.实践课开课要求。校内集中实践的教学任务原则上要安排双师型或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一个教学班的指导教师不宜超过2人。

5.开课教师资格要求。凡属本科学历,其职称为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承担本科班的教学任务;专业基础课原则上由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授课;专业负责人须主要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工作。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整个学期教学任务和人事处已确定辞退等情况的教师,均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五、注意事项

1.在课表编排前,要注意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将课程、周次、学时、教学场地与设备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

2.在课表编排时,要注意考虑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能合班上课的班级尽量优先合班上课;在教学资源配置允许条件下,有些专业课程尽可能分班上课,不造成资源浪费。

3.在编排新生班级课表时,要注意考虑老生排课情况,尽可能避免有的教师授课时数过多、课程门数太多和跨校区授课带来不方便等现象。

六、其他说明

(一)其他课程课表编排

《军事理论》、《大学生就业指导1》、《大学生就业指导2》和《创业基础》等课程在新生开课后再进行编排。

(二)相关附件说明

与通知相关的所有附件由教务处统一发送给各二级学院(部)。

(三)资料上交

1.教学任务表: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系统的录入和核对工作,同时将教学任务安排表及统计表交教务处备查。

2.资料上交格式说明:为方便数据汇总,所有表格请务必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开课准备工作事关学校全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组织教研室认真落实,精准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以上各项工作。以上如有变更,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再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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