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幼儿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学院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放假时间:4月5、6、7日放假三天,师生4号结束工作与学习任务后可以离校,7号学生上晚自习,与之相关人员返校上班;8号正常上课上班。
2、具体安排:
(1)各部门按照办公室核准下发的全院4月份《安全值班安排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2)全体学生及没有具体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正常放假3天。
二、工作要求
1、放假前,学工部门组织各系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教育学生加强交通、清明祭祀防火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各部门放假离校前要做好财产统计,并做好重要资产的假期管理移交;
3、4月4日全院卫生大扫除,各部门组织关好门、窗,检查锁具,核准监控视频区域无障碍,确保技防措施正常开展;
4、假期安全及学院24小时值班电话:0731—84098110,随时为师生提供热情服务;
5、周忠院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并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1日